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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5)

时间:2021-06-01 15:48人气:来源: 陕西日报

(二十)有机衔接工作体系。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不再保留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其职能并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平稳有序做好各级扶贫工作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保持机构队伍总体稳定,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完善抓基层党建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二十一)做好规划项目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全省“十四五”规划。在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谋划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大项目,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作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的依据,强化质量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全程公开透明。

(二十二)做好考核机制衔接。脱贫地区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时,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审计监督。强化考核、审计结果运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二十三)完善社会帮扶机制。持续深化苏陕协作,全面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以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方面交流合作,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鼓励结对帮扶市(区)、县(市、区)共建产业园区,积极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积极配合中央单位和驻军武警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安排有能力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承担更多帮扶责任。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继续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持续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专项帮扶行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购买脱贫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地区优质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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