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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首创农业“标准地”改革(2)

时间:2022-02-17 10:55人气:来源: 浙江农业信息网

  二是铺就村强助推共富“幸福路”。构建农业“标准地”项目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链接机制,通过土地出让费收入及相关土地规费区县所得部分返还、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手段,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每亩农业“标准地”可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10~20万元不等土地增值收益,有效助推基本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的欠发达村。

  三是下好改革助推共富“先手棋”。农业“标准地”改革是对农业类建设用地改革的有益探索,今年1月,自然资源部等三部委下发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吸收了农业“标准地”改革相关做法,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湖州样本。同时,以农业“标准地”改革为牵引,统筹推动农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业“标准地”三地联动集成改革,为活化农村要素资源,加速推动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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