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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合召开省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暨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视频会议

时间:2022-04-25 15:12人气:来源: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4月24日,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省直部门联合召开全省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暨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视频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传达全国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全国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工作部署和衔接资金执行进度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对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毛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黎仁寅主持会议。

毛朝晖指出

去年以来,全省财政投入规模稳中有增、资金资金支持重点和结构不断优化、项目资产管理持续规范、资金监督评价持续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我省连续6年获中央资金绩效评价“优秀”等级,奖励资金近10亿元。但也要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资金项目管理只能加强,丝毫不能放松。

毛朝晖强调

要紧扣关键环节,确保资金项目资产用好、建好、管好。一要用好衔接资金。优先支持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种养业,延伸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支持手工业,补齐技术、设施、营销、人才等短板,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持续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扩大就业规模,支持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确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力争今年全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较去年有所增长。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在方式上坚持规划先行,避免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资金重复。多渠道保障项目管理费。注重防范化解项目风险,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标准,防范债务风险。二要加快实施进度。提前谋划储备项目,严把程序关、强化论证关,高质量建好项目库。及早谋划启动,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实施计划,资金到位即开工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和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如期完工。强化日常监管,严肃处理违规使用资金问题。三要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和金融资金投入,积极打造合作平台,激发各方投资热情,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四要强化监督监管。严格开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进一步开展扶贫项目资产查漏补缺,重点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风险防范,强化公益性资产有效管护。

毛朝晖强调

要健全机制,确保防返贫监测精准、帮扶及时。一要准确把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政策要义。紧盯基本概念、识别认定、落实帮扶、消除风险、工作程序五大环节,确保政策准确把握、厘清关系,确保及时发现、应纳尽纳,确保精准施策、应扶尽扶,确保实事求是、持续稳定,确保精简规范、提高实效。二要扎实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把握工作重点,细化排查方式,紧盯时间节点,强化工作要求,做到农村人口全覆盖、排查内容不漏项、数据信息不出错。强化组织保障,狠抓落实。

毛朝晖强调

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小。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级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市州要加强督促推动,县级要落实主体责任,一体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二要加强协调配合。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组织推动作用,牵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共同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三要抓好问题整改。要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当前工作突出位置抓好抓实。各地要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把握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迅速开展整改工作,逐项销号管理,不能打折扣、搞变通。要防止以简单问责代替整改落实。整改情况纳入2022年绩效评价。四要加强调度指导。继续执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突出的县进行重点督办。依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对各地工作进行调度,适时开展实地调研。 

会上,黎仁寅传达了全国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全国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工作部署和衔接资金执行进度调度视频会议精神。江华瑶族自治县、绥宁县和望城区分别围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资金绩效管理和资金项目效益作交流发言。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陈富珍通报上年度绩效评价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解读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并就资金使用管理重点工作提出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处长张琼瑛围绕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民宗委、省林业局、省老区办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乡村振兴局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财政、发改、民宗、林业、农业农村、老区办等部门科股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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