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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01 08:47人气: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设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能力,有序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以下简称“试点县”)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标


在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832个脱贫县以及“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建设一批规模化、现代化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培育形成一批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专业化服务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运营主体,探索一批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运行模式,基本建成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促进产业链不同环节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实现农产品产销衔接、优质优价,农产品供给质量和能力明显提高,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要。


二、试点县遴选


(一)试点县基本条件。一是产业基础好。产业资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产品市场认可、产业发展规模适度,主导种植类农产品在全国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竞争力(该品种在省内产业规模排名前5),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扎实,具有较为系统的产、加、销标准体系,有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具备了一定的产后分选、预冷、仓储、保鲜和低温运输等设施设备,水、电、路、网等农业基础设施条件配套较好。二是主体积极性高。从事种植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冷藏保鲜设施需求大、建设积极性高、经营管理水平好、创新能力强,具有一批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产品批发市场、邮政快递企业、大型电商物流企业等形成了长期合作关系,行业上下游衔接紧密,经过试点能够形成收储运加全程低温一体化。三是政策支持力度大。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在产业发展、财政投入等方面措施有力,在设施建设、金融支持、用地用电等方面加强技术指导、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核效率,引导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化发展,保障试点顺利进行。


(二)试点县申报安排。一是申报数量。各省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的试点县数量控制表,择优开展整县试点。二是工作程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负责本地试点县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县级政府自愿申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遴选确定。三是材料报送。县级申报主体需编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实施方案”,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核。


三、试点县建设重点任务


试点县建设主体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开展设施建设的,应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建设内容、支持对象和补助标准执行。同时,应统筹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绿色、高效、全链条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重点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加强统筹规划,以市场为导向推进集群集聚建设,逐步形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网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规模适度的分选、预冷、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推动有条件的主体开展产后处理、源头保鲜、产地储藏、市场交易、物流配送等服务。以现有的农业产业园、示范园、电商孵化园或物流园区等为平台,引导市场主体建设或改造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衔接产区、对接市场,为农产品主产区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分拣包装、贮藏保鲜、分拨配送等低温直销和品牌增值服务,打造区域冷链物流中心节点。


(二)培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运营主体。坚持设施建设与规范经营、政策支持相结合的原则,培育壮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运营主体队伍,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效率。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现代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建设和运营对接产业需求和市场供给的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和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开展低温处理、集中储藏、规模配送等专业化、全程化服务。引导各类电子商务平台通过联合合作、平台对接、资源共享等市场化方式,推进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资源集聚,实现精准服务和高效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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