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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报7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时间:2022-01-24 17:42人气:来源: 经济日报

人民网北京1月24日电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为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1.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九检察部一级主任科员王志东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3月5日,王志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金人民币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王志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原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治醉驾问题。2021年6月18日,张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与公交车发生刮蹭,被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张治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海淀区环卫中心转运站二分队副分队长左亚成醉驾问题。2021年6月26日22时许,左亚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海淀区G6辅路西小口路西口南侧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5.8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1年7月10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左亚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1年10月,左亚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海淀区东升博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楠醉驾问题。2019年1月26日22时许,李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4.7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1月28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楠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21年12月,李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房山区城关街道洪寺村党委第四党支部党员毛东生醉驾问题。2021年5月14日晚,毛东生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3.5mg/100ml,属醉酒驾驶。毛东生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1年9月,毛东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房山区青龙湖镇芦上坟村党支部党员刘志强醉驾问题。2021年6月3日晚,刘志强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6.9mg/100ml,属醉酒驾驶。刘志强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1年11月,刘志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永华南里社区服务站副站长张志杰醉驾问题。2021年3月20日21时许,张志杰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5.0mg/100ml,属醉酒驾驶。张志杰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1年6月,张志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责编:孟竹、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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