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试点、地方试点膳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
《通知》明确了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范围、对象、补助标准。其中,实施范围为现有试点范围,包括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城口县、丰都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12个国家试点区县;万州区、开州区、忠县、涪陵区、南川区、潼南区6个地方试点区县。实施对象为以上18个区县县城以外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所有学生。
补助标准上,在保持学生家庭现有承担基本生活费用不减少的基础上,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试点、地方试点膳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全年按200天计,下同),国家试点区县膳食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区县资金由中央财政奖补每人每天4元、区县财政承担1元。市级财政对国家试点、地方试点区县仍按每生每天0.6元标准补助食堂运行费。
《通知》要求,学校要及时公布食堂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将“膳食补助+学生自主缴纳”的膳食经费全额用于为学生供应完整午餐、提供优质食品,坚决杜绝用膳食补助资金包餐,坚决杜绝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家长或学生,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和城市学生伙食、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开支聘用人员费用等方面。学校食堂结余款项应滚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各实施学校要用好增加的1元膳食经费,防止“挤出效应”,确保“5+X”膳食经费用于购买优质食材,丰富食材种类,全部“吃”进学生嘴里。要加强食堂相关人员营养知识培训,根据学生营养需求,参照《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科学营养配餐,为学生提供优质、营养均衡的膳食。(记者 张凌漪)
版权声明:
原网页已被新农村转码收录,版权归文章来源方: 重庆日报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如因版权和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30日内与新农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新农村网不负责任。
服务邮箱:4834222#qq.com(请将#替换成@)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5月15日三晋文化研究会尧源书画院举行初夏笔会。 五月十五日上午,天朗气清,百花盛开。三...(38432)人阅读时间:2022-05-17长治市壶关大峡谷镇:打造乡村治理“新
小到家长里短,大到疫情防控;小到一家一户卫生,大到人居环境整治;小到个人开店,大到...(25723)人阅读时间:2022-05-16海南“十四五”期间将解决30万户城镇家
我省“十四五”期间将解决3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问题 安居房供应量不低于新增住房供应总量6...(11208)人阅读时间:2022-05-13广西特困行业可阶段性缓缴社保费
广西特困行业可阶段性缓缴社保费 惠及5类特困行业约7.7万家企业 ■ 5类特困行业是:餐饮、零...(10737)人阅读时间:2022-05-13海南印发《规划》推动风电装备产业发展
我省印发《规划》推动风电装备产业发展 将打造海上风电500亿级产业链(群) 省工信厅近日印...(18086)人阅读时间:2022-05-13